一、政府机构进行改革的必要性 人类的科技水平在不断发展提高,政府所处的环境也和企业所处环境一样在迅速变化。但是政府还停留在旧的体制上,它已经无法适应竞争激烈、变化迅速的社会环境。现有的政府权利集中、按功能条块分割部门、明确的任务分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单一任务的处理效率,但严格的权利所有制和规章制度约束了创新能力和工作的灵活性。 二、政府的低效率的主要原因 利用BPR的思想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应该明确政府所面临的困境,政府的僵化和低效率的主要原因有: (一)职能部门按照专业功能划分,固定职责,形成多个利益中心,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业务,如果发生利益的冲突或意见的分歧,很容易再造内部的矛盾。 (二)政府部门建立了大量严格的制度和申请审批手续规定,层层审批、众多的领导签字制度,大大降低了政府业务的运行处理效率,也容易造成推卸责任。 (三)政府最为明显的就是权力的集中,一方面限制了一些部门对业务的及时处理,另一方面使政府员工忽视了政府存在的真正意义是为政府的“顾客”--人民服务,而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权力上。 (四)政府缺乏竞争意识和使命感 因此,为满足顾客的需要,政府的改革应该运用BPR理论的思想,从业务的流程入手,进行适当的权利下放,使政府机构也有足够的灵活性来对复杂而变化迅速的情况作出反应。 三、西方国家政府开展行政改革的实践 西方国家政府再造计划的要点主要包括: 1、删减法规,简化程序。 2、顾客至上,民众优先 3、扩大授权,追求成果 4、节约成本,提高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