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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管理信息化 -> ER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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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P实施需要成功的制度保障 | 发表时间:2003-7-4 特约撰稿人: 段永朝 来源:中国计算机用户 | 关键字:erp | | | | 龙涤集团是黑龙江省唯一生产涤纶纤维的大型企业,由多种经济成分和多元投资主体共存的20余家企业组成,也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百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和国家520户重点企业之一,连续多年进入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行列。 “2001~2002年,化纤业整体不景气,我们的日子也非常艰苦,利润非常薄”,龙涤集团信息中心主任刘静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但还是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集团公司从1999年开始启动的ERP管理工程的成功及由此带来的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做不好,就下岗”
“刚开始的时候,人们并不理解”,刘主任对当时的争议,记忆犹新。比方说,当时有一种观点认为,“龙涤集团的管理已经不错了,搞信息化建设是自讨苦吃”。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对“信息化建设一旦失败”的忧虑。 不过,在“忧虑”情绪的背后,也包含了对信息化建设到底有什么意义的不解。 如果从使用计算机的角度说,龙涤集团早在1982年就开始采用计算机设备,在一些部门和岗位开始进行单机应用、部门应用。但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无法实现整合应用,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无法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关联起来。企业中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计算机技术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工具,与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经营成果的实现毫无关系。 于是,龙涤集团把“打通思想,形成共识”作为信息化建设的前奏。针对种种思想表现和疑虑,集团领导组织职工开展了“进行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的大讨论。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聘请专家来公司讲学。目的就是弄明白一件事,“搞信息化究竟为什么”。 按照一般的经验,“讨论”就是“说说而已”。龙涤集团没有在“讨论”上走形式,而是提出了一条衡量“是否达成共识”的硬标准——“信息化建设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哪个部门、哪个人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部门或哪个人责任;谁出问题谁下岗。”
兼任制
在汉普咨询公司顾问的指导下,龙涤集团对原有的管理框架进行了大幅度的变更,体现“面向流程、扁平化管理”的先进管理思想。其中,有一条独特的经验,就是“兼任制”。 集团公司的现任副总经理不但兼一个部的部长,而且一直兼任该部主要科室的科长,并且原则上一部一长,一科一长。通过兼职化,实现了由“多层”向扁平的“压并”和“整合”,实现了“决策层”和“执行层”的直线挂接。 通过这样改革,龙涤集团过去的6个管理层次,减少到现在的3个;“矩阵式管理”结构,改变为“扁平化管理”。突破次序、等级结构的界线;变分散管理为集成管理,突破部门和职能职责的界线,对企业进行管理整合。 “多层制”到“扁平化”后,企业管理部门由13个整合为10个,中层以上领导一次精简27人,占全公司中层干部的20%,其他人员在以前已优化50%的基础上又一次精简336人。 这样一来,在信息系统的帮助下,管理数据很快就可以摆到领导的面前。对已下发的文件和公司的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便于监督。 “比如预算问题,过去预算执行情况都是年底由财务部门报来,节约还是超支,执行过程中没有实时性”,龙涤集团的老总对此深有感受,“每次都签很多字,但都不知道到底花了多少钱。”
流程经理
在谈到“借助信息系统,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方面,刘静如数家珍,列举了大量“通过ERP提高管理的精细程度”的实例。这些实例中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龙涤集团设立了专门对流程负责的“流程经理”。 “企业所有的工作流程,按照面向客户、面向信息网络、面向ERP软件应用的要求,进行根本性的再思考、彻底性的再设计”。共理顺流程105个,重划部科职责61个、岗位职责203个。通过流程的优化减少了不增值的环节,压缩了交叉重复的过程,理顺了责任不清的业务,增加了控制点。比如优化后的客户提货流程,客户付款提货由过去的3~4小时,降到现在的20~30分钟,受到客户的好评。优化后的企业费用报销审批流程,由过去层层审批(最多6~7人)优化整合为一人审批,改变了过去多人签字无人负责的问题。 在理顺流程的过程中,龙涤集团最大的体会是“横向整合”。根据ERP系统的要求,集团主要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整合:一是整合采购职能,取消了集团公司十几个所属公司、部门的采购权,成立了国内采购部,实行了集团统一采购、控制和管理。二是整合财务职能,取消了集团公司内所属单位独立的财务和各生产厂的二级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三是整合物流管理职能,取消集团公司所属公司独立的仓储、运输及各生产厂的二级库和三级库,实行集团公司的一级库存管理。四是整合检验职能,组建了检测中心,将原属于各公司及生产厂的产品及进货物检、化验的职能划归检测中心。 整合的要点是建立对流程的控制、制约与制衡机制。通过整合,实现了预算的决策和控制分离,费用及成本与财务分离,付现费用的报销审核与发票核销分离,集中采购与统一的物价管理分离,采购物资的抽样与检验分离,入库验收与检验分离,废旧物资的拍卖与原销售职能分离。各种费用的收缴实行收、管、支分离,从而使成本费用监控与财务管理形成制约与制衡的关系,稽查物价与采购、检验、仓储形成制约与制衡的关系。
制度保障的体验
从一开始“立军令状”,“做不好就下岗”,到推行“兼任制”,打破部门界限、岗位界限,设立“流程经理”,龙涤集团是如何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呢?从刘静负责的信息中心的职能转变,或许可以一窥端倪。 “ERP的关键在管理,这点似乎没什么可说的”,在刘静看来,“关键还在于制度上的保障”。龙涤集团在这方面的探索,也非常具有“龙涤特色”。在系统全面推开之前,集团结合管理结构、流程重组的要求,详细研究了“信息化环境下的管理规范”,制定了完善的《企业信息化管理办法》。 “这个办法的详细程度,甚至到了每一个部门、每一级领导、每一个岗位应该在电脑上‘做什么、如何做’的地步”,刘主任说,“用明确的规定,把信息化管理落到实处,是这个《管理办法》的初衷。” 比如说,在ERP系统投入运行后,就出现过大量的数据录入问题。“初期大家对信息系统的重视程度不够,录入的数据不准确,也不够及时”,刘静属下信息中心的技术人员,每天都要花费很大的精力,检查、核对系统中的信息,发现问题再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这显然不是长久之计”,刘静回忆当初起草《管理办法》时说,“必须有制度的保证和本部门的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真正彻底解决问题。” 从某种程度上说,龙涤集团的《企业信息化管理办法》就是企业信息化的“基本法”。这个“基本法”详尽规定了信息化环境下,企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计划、管理、协调、合作等领域的“行为规范”。这些“行为规范”涵盖了工作程序、管理流程、信息录入、单据处理、设备使用等方方面面的细节。 “集团对待这个《管理办法》是很严肃的”,刘静讲述了一个因数据处理不符合“规范”的业务人员,最后受到“下岗”处理的例子,“通过管理调度会的这次处罚,公司上下再无一人轻视信息系统、轻视信息的录入,对自己录入的每一个数据都反复核对,确保系统中各种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 “观念转变,在龙涤集团不是讲着好听的,而是要通过制度来保障的”,这应该是龙涤集团信息化建设取得成功、并得以不断完善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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