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高公司信贷的信用等级,扩大信用的功能。企业集团进行财务集中管理后,集团内各子公司不再单独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而是以企业集团的名义进行信贷活动,因为企业集团经济实力、社会影响,以及政府的支持,银行不用担心其偿还能力,从而扩大了企业集团的对外信用,集团可以较容易地从银行获得融资,为公司的发展和提高竞争力提供资本。
5.为企业集团的发展目标和方向的制定提供信息的功能。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可以把各子公司的财务信息集中到集团总部,使其及时了解各子公司组织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执行集团总部政策实施效果及计划的完成程度,或者根据子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企业集团的计划作出战略性的调整,进而使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成本进行更有效地控制,确保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从而保证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子公司的一切活动为整个企业集团的利益服务,以实现公司目标利润的最大化。
二、财务集中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财务集中管理可以把企业集团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情况全部列入母公司的核算和管理中,所属子公司只有日常抉择的权利和执行企业集团各项政策的义务。目前财务管理的集中管理已成为国际上一种流行的趋势。实行财务集中管理,有利于保证集团内部财务目标的协调一致,大大减少了内部各成员单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有利于投资方向的调整,使其能集中地进行战略方向调整;有利于树立“整体利益观”,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为此,我国企业集团实施财务集中管理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1.为适应企业集团的整体战略发展需要。企业集团要在国际上站得住脚,就必须使整个集团的力量结合在一起,尤其是必须把具有高度统一的财务管理集中在集团总部。实行集团统一管理各个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通过建立并实施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
2.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财务集中管理得以实施的产权基础。企业集团最主要的一个标志是企业集团与所属子公司之间以产权为纽带,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结果。既然有产权的分离就会有产权的委找代理,在这个委托代理的过程中,企业集团处于委托方,所属子公司处于代理方,代理方应向委托方负责。在解除委托代理契约时,企业集团最重要的依据就是所属子公司的财务信息。站在企业集团的角度来看,对所属子公司监督是必然的选择,但是监督要有监督成本的产生,甚至监督不力又可能导致财务信息的失真,如果企业集团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及核算纳入到集团内部,即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制度,这样就能减少监督成本的支出和避免财务信息的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