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
  • 新闻
  • 资料
  • 视频
  • 活动
  • 特别报道
  • VIP智库
  • 专家
  • 报告
e-works为您找到 71  条结果
  • 相关性
  • 发布时间

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全链条监督管理,构建规范、安全、高效回收利用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202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加快制定相关法规规章,用法治化手段规范回收利用 第十五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对其装车并在境内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承担回收责任,履行以下回收义务:(一)在销售新能源汽车的地市级行政区域自行或者委托设立与销售量相匹配的回收服务网点,提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服务 、回收等相关程序,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达到建议报废条件时,及时通过车载信息系统或者售后服务渠道等告知新能源汽车用户回收程序和要求;(四)不得拒绝接收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等移交的应当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负责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 鼓励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第2部分:回收服务网点》(GB/T38698.2)的要求建设回收服务网点。
来源:工信部
2026-01-17
共 8 页 总数:71
信息搜索中,请稍候...

系列微信

数字化企业网
PLM之神
e-works制信科技
MES百科
工业自动化洞察
智能制造IM
AI智造圈
智能工厂前线
工业机器人洞察
智造人才圈
工业软件应用
智能制造网博会
ERP之家
供应链指南针
© 2002-2026  武汉制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ICP经营许可证:鄂B2-20030029-1(于2003年首获许可证:鄂B2-20030029)
鄂公网安备:420100003343号 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     投诉举报电话:027-87592219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ICP经营许可证:鄂B2-20080078
(于2003年首获许可证:鄂B2-20030029)
鄂公网安备:420100003343号
© 2002-2026  武汉制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投诉举报电话:027-87592219

扫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