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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草图

第一节 草图工作平面


2.草图方向

    在“创建草图”对话框中可根据设计情况来更改草图方向,如图2-8所示。如果要重定向草图坐标轴方向,那么可双击相应的坐标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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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7 “基准CSYS”对话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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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  定义草图方向


3.草图原点

    在“创建草图”对话框的“草图原点”选项组中,可以定义草图原点。定义草图原点可以使用点构造器 ,也可以使用位于点构造器 右侧的下拉列表框中的点方法选项。

2.1.3  在轨迹上

    当选择“在轨迹上”作为新建草图的类型时,需要分别定义轨迹(路径)、平面位置、平面方位和草图方向,如图2-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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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9  指定草图类型为“在轨迹上”


1.“轨迹”选项组

    激活 (曲线)按钮时,可以选择所需的路径。

2.“平面位置”选项组

    “平面位置”选项组的“位置”下拉列表框提供了3个选项,即“%圆弧长”、“圆弧长”和“通过点”。若选择“%圆弧长”选项,则需要输入圆弧长百分比数值;若选择“圆弧长”选项,则需要输入圆弧长数值;若选择“通过点”选项,则可以从如图2-10所示的“指定点”下拉列表框中选择其中一个选项按钮,然后选择相应参照以定义平面通过指定点,有多种情况时可单击“备选解”按钮来选择所需的解。用户也可以单击“点构造器” 按钮,接着利用弹出来的如图2-11所示的“点”对话框来定义所需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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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0  使用“指定点”下拉列表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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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1 “点”对话框


3.“平面方位”选项组

    在“平面方位”选项组的“方位”下拉列表框中,可以根据设计情况选择“垂直于轨迹”、“垂直于矢量”、“平行于矢量”或“通过轴”选项,并可以反向平面法向。

4.“草图方向”选项组

    “草图方向”选项组用于定义草图方向,设置内容包括:设置草图方向方法选项(可供选择的方法选项有“自动”、“相对于面”和“使用曲线参数”),选择水平参考以及反向草图方位。

2.1.4  重新附着草图

    用户可以根据设计情况来修改草图的附着平面,也就是进行“重新附着草图”操作。通过该操作可以将草图附着到另一个平面、基准平面或路径,或者更改草图方位。下面详细地介绍在创建草图对象之后重新附着草图的方法。

    (1)创建草图对象之后,确保在草图绘制环境中,单击“重新附着”按钮,或者在菜单栏中选择“工具”|“重新附着”命令,打开如图2-12所示的“重新附着草图”对话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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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2  打开“重新附着草图”对话框


    (2)利用“重新附着草图”对话框,重新指定一个草图平面,包括定义草图方向。

    (3)在“重新附着草图”对话框中单击“确定”按钮,草图附着到新的平面上。

    如图2-13所示为一个重新附着草图的例子。在该例子中,原来指定的草图平面为长方体的一个侧面,在该草图平面内绘制所需的草图对象,之后因为设计变更而需要将该草图对象重新附着到长方体的上顶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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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3  重新附着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