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造业对外开放的最新状况和未来趋势
制造业的对外开放程度是指一国的制造业在多大程度上处于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状态,主要涉及商品的对外开放、技术的对外开放和投资的对外开放等几个方面,包括国家政策对贸易和投资的保护程度,以及实际的对外贸易情况和外商直接投资情况。2001—2003年正是我国入世前后的3年,是入世的最后谈判阶段和入世后的头两年,政府对我国制造业的保护程度进一步降低,虽然从总量上看,我国制造业既没有受到进口商品的明显冲击,也没有出现外商直接投资大规模进入的情况,但作为两个阶段之间的过渡时期,在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的同时,一些以往已经显现的结构上的变化趋势也越发凸显出来。
1.商品贸易的开放
加入WTO 以后,我国工业品的关税水平在低于总体关税水平的情况下持续下降,从2001年的14.7%下降到2003年的10.3%.按照入世的承诺,到2005年我国关税税率会降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以下,工业品的进口平均关税税率降至10%左右。目前在我国进口中占相当比重的信息技术产品是关税税率下降幅度最大的商品之一。从2002年起,我国实行“信息技术产品协议”税率,在251项IT产品的减税税目中,有122项产品在2003年前实行零关税,其余的实行低关税,直至2005年全部实行零关税。与关税调整同时进行的是进口配额的逐步取消和配额量的增加,最迟在2005年全部的非关税措施都将取消。
目前,我国商品进出口总额占GDP 的比重已接近50%,其中出口占GDP 的比重达到25%以上,比世界平均水平高5个百分点,商品贸易的开放程度已经很高。在全部商品贸易中,工业制品的进出口已经远远高于初级产品进出口,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占到全部出口金额的90%左右和全部进口金额的80%以上。
与此同时,近年来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削减以及其他方面开放加速的综合作用,也影响到了我国工业制品进出口结构的变化。总体上看,虽然我国工业制品的进出口一直处于顺差状态,出口也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但进口工业制品的增长率一直高于出口。进口增长较快的商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电子信息产品的零部件,已经成为目前最主要的进口商品;二是汽车底盘及汽车零件;三是包括金属加工机床和纺织机械等在内的投资品;四是一些关税大幅下降和配额许可证管理取消或放宽的产品。在出口方面,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出口产品如鞋类、玩具、箱包、服装等仍然占较大比重但增长速度趋缓,而电子信息产品及其零部件出口的大幅增长成为拉动整体出口增长的主要力量。并且,电子信息产品在进出口中同时大幅增长,成为典型的大进大出的商品。
2.技术引进的扩大
据商务部科技司统计,2001年我国共签订技术引进合同3900份,合同总金额90.91亿美元;2003年共登记技术进口合同7130份,合同总金额134.51亿美元。在技术引进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也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一是软技术的引进超过硬技术的引进,成为技术引进的主体。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等软技术的引进在2001年占63.06%,2003年占72.06%;而同期的关键设备、成套设备、生产线等硬件引进分别仅占36.94%和22.05%。二是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在技术引进中的比重迅速增长,2001年仅占全部合同金额的11.72%,2003年达到25.35%,远远高于其他产业。三是跨国公司内部的技术转移成为技术引进的主体。2001年,约30%的技术引进属于跨国公司内部的技术转移,2002年这一比重超过了45%。
3.投资的开放
从1992年开始,我国制造业的外商直接投资即进入了大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外资政策具有以税收工具为代表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不断推出的优惠措施和“抑制性产业政策”同时并存的特点。一方面,是程度和范围很大的各种优惠政策,包括税法规定的和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采取的更加灵活优惠的税收政策,以及在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投资品的关税方面、土地批租方面、外汇政策方面等的名目繁多的各种优惠;另一方面,我国政府为防止外商投资对国内产业的冲击、使其朝着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国内企业技术进步和增加出口等方向发展,也通过《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外商投资的产业领域进行了限制,同时强调外商投资的当地成份要求、外汇管制、出口比例要求、贸易平衡要求、技术转让要求和零部件国产化率等。
入世前后,我国制造业的外资政策进行了较大程度的调整,由主动的、主要从国内利益出发的、以试点为特征的开放政策向受国际规则约束的开放政策转变。在对外商投资优惠政策没有进行大的变动的时候,首先完成了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基本法律及实施细则的修订,修订和公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大大减少了限制外商投资的产业领域。承诺按照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的要求,取消贸易和外汇平衡要求、当地含量要求、技术转让要求等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承诺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不强制规定出口实绩要求和技术转让要求,由投资双方通过谈判议定。
制造业一直是我国利用外资的重点,截至2003年,制造业利用外资占全部利用外资的70%以上,尚未出现比重的明显下降。包括港澳台投资在内的制造业“三资”企业的比重近3年来也呈持续上升状态,制造业“三资”企业占全部制造业资产的比重从2000年的24.48%上升到2003年的28.16%,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30.29%上升到2003年的33.96%,我国制造业的外资依赖程度已经很高。